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4-01-21 14:25:20 编辑: admin 浏览 : 次
文号: 沪财税[2014]11号
发文单位: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发文日期: 2014-01-22
各区县财政局、税务局,市财政监督局,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:
现将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3〕98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上海市财政局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2014年1月22日